后勤服务中心无烟管理规定

时间:2020-10-14 点击数:

一、室内全面无烟,即无人吸烟、无烟味、无烟头。室内不能摆放任何烟缸烟具。

二、各部门员工应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,争当控烟表率,自觉做到不在禁烟区吸烟、不敬烟。

三、在校园内设立室外吸烟区,吸烟者只能在室外吸烟区范围内吸烟。

四、学校会议室、传达室、教学楼、办公室、宿舍、食堂、楼梯、电梯、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。

五、学校校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

六、各部门不得接受烟草赞助

七、鼓励和帮助吸烟师生员工戒烟,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员工给予表扬。

八、一类员工在校园内(包括室内)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,发现1次通报批评所在部门;一年内累计发现3次及以上,取消本人和所在部门当年评优评先资格,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。

九、二类人员在校园内(包括室内)吸烟或室内摆放烟缸烟具,发现1次通报批评,并在所在部门做公开检讨;发现2次,辞退。

十、三类人员在校园内(包括室内)吸烟或室内摆放烟缸烟具,发现1次通报批评,并在所在单位做公开检讨;发现2次,罚款1000元;发现3次,勒令其所在单位(或公司)将其辞退,若是个体经营商户勒令停业整改。

十一、来访者在室内吸烟的,被访者有义务阻止。

十二、全体员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,对吸烟者耐心劝阻。

十三、各科室设立控烟监督员,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。

十四、各科室对本部门控烟工作定期自查。

十五、质量监控与经济监察部定期对控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,并通报结果。

后勤服务中心

2020年9月29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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